奎宁中毒多因用量过大或特异质引起,静脉注射过快或药液浓度过度可致休克。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应用大剂量奎宁,可以通过胎盘屏障或乳汁引起胎儿或新生儿中毒。复方奎宁注射液内含
盐酸奎宁0.136克和小量的咖啡因及乌拉坦,对特异体质的小儿可因奎宁导致过敏反应及休克。
奎宁中毒多因用量过大或特异质引起,静脉注射过快或药液浓度过度可致休克。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应用大剂量奎宁,可以通过胎盘屏障或乳汁引起胎儿或新生儿中毒。
奎宁中毒累及胃肠道、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、皮肤等。并对多种酶的活性有阻抑作用。听觉和视觉障碍比较明显。临床表现主要是头痛、眩晕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出汗,视觉障碍如视物模糊、色觉混乱、畏光、
复视、夜盲、瞳孔散大、失明,听觉障碍如耳鸣、幻听、听力减退等。或有皮肤发红、
皮疹、瘙痒、哮喘、血管神经性水肿,偶见过敏性休克。
重症中毒常有寒战、体温升高或下降、心律失常、兴奋、
谵妄、肌肉抽搐、惊厥、昏迷,终因呼吸麻痹及循环衰竭而死亡。此外,可有肝、肾损害,溶血,低凝血酶原血症,
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。
1.体格检查
奎宁为细胞原浆毒,对局部有剌激作用,吸收后对中枢神经系统及心肌有抑制作用,又可能通过阻断迷走神经的作用而引起心律失常,它还能引起急性溶血现象,出现
血红蛋白尿,中毒后期各种抑制现象加重,体温及血压降低,最后可引起呼吸麻痹。
2.尿液检查
在尿液中可以查出奎宁。
3.眼底检查
视神经乳头苍白,视网膜血管变细。视神经乳头苍白的程度与视网朦血管变细的轻重有关。视网膜可出现渗出物,黄斑部呈樱桃红色,如在视网膜中央
动脉栓塞时所见。最终眼底表现视神经乳头苍白,边界清楚,视网膜动脉显著变细,有白色鞘膜伴血管。
与其他抗
疟疾药物中毒相鉴别,包括
氯喹、
乙胺嘧啶中毒。
1.氯喹
中毒时表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头痛、眩晕、失眼、四肢麻木、视力障碍、肌肉纤维颤动及精错乱、低血压、
心电图可有
T波平坦,Q-T间期延长或S-T段升高尚可发生粒性白细胞及
血小板减少,严重者可发生昏迷、休克、
呼吸抑制及心搏骤停。
2.乙胺嘧啶
服药后一般1/2~6小时出现中毒症状,恶心、呕吐、胃部烧约感,腹痛、口渴、头晕、头痛、烦躁不安、视力模糊、心悸,严重中毒病例可有
高热、呼吸急促,惊厥、瞳孔散大、迅速昏迷,并可发生呼吸,循环衰竭。
1.奎宁每日用量超过1克或连用较久,常致金鸡纳反应,此与水杨酸反应大致相似,有耳鸣,头痛,恶心,呕吐,视力听力减退等症状,严重者产生暂时性耳聋,停药后常可恢复;
2.24小时内剂量大于4克时,可直接损害神经组织,并收缩视网膜血管出现视野缩小,
复视,弱视等;
3.大剂量中毒时除上述反应加重外,由于抑制心肌扩张外周血管而致血压骤降,呼吸变慢变浅,发热,烦躁,
谵妄等,多死于呼吸麻痹;
4.奎宁致死量约8克;
5.少数病人对奎宁高度敏感小量即可引起严重金鸡纳反应;
6.少数恶性疟患者使用小量奎宁可发生急性溶血(黑尿热)致死;
口服中毒者立即催吐并选用0.5%~1%鞣酸溶液、0.5%药用炭悬液或1∶5000
高锰酸钾溶液等洗胃,盐类泻药导泻,静脉输液促进排泄;肾功能正常时,酌用
氯化铵酸化尿液,可以加速奎宁排出。严重中毒应用透析疗法。由于视觉障碍,在急性黑蒙时期需应用血管扩张剂治疗,如吸入
亚硝酸异戊酯,或舌下含化
硝酸甘油片,口服或注射
烟酸等。
静注亚硝酸钠可收到良好效果。对残留视力障碍,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,
星状神经节阻滞对治疗弱视有效,亦可应用维生素B
1及罂粟碱等,或用乙酰甲胆碱,皮下或肌内注射。一般的过敏反应应用抗
组胺药物或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即可,休克者按过敏性休克处理。
1.严格遵守奎宁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剂量。
2.孕妇禁用,奎宁有催产作用,本品可通过胎盘,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及中枢神经系统、四肢的先天缺损。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3.对于哮喘病人、
心房颤动及其他严重心脏疾患、
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、
重症肌无力、
视神经炎患者均应慎用。
5.对奎宁过敏者用此药有危险性。

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,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,具体请遵医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