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温症
概述 病因 症状 就医 诊断 治疗 预后 日常
低温症是指各种原因导致人体不能维持正常体温,核心体温降至35℃以下
主要表现为体温下降、寒战、表情淡漠,出现呼吸、心跳异常等
主要与环境温度过低,患某些疾病或使用药物等有关
主要采用复温治疗,必要时心肺复苏
定义
低温症是指核心体温低于35℃的疾病,是人体失去热量的速度快于产生热量的速度,导致体温过低的危险状态。
核心体温一般使用直肠温度或者膀胱温,通常其数值比腋下温度、耳温或皮温更高,但使用普通体温计无法测出35℃以下的体温。
分类
根据人体的核心体温分类
轻度:核心体温32~35℃。
中度:核心体温28~32℃。
重度:核心体温28℃或更低。
按照发生的性质分类
意外性低体温:由于意外事故导致核心体温低于35℃。
继发性低体温:能使人体产热减少、散热增多、体温调节受损的疾病,可在人体冷暴露时引起继发性低体温。
人工低体温:人为采取某些措施导致的低体温,比如低温麻醉引起的低体温。
根据发病过程分类
急性低体温:严寒暴露使患者快速冷却,迅速发展为低体温。
亚急性低体温:长时间冷暴露,缓慢连续散热、体力消耗、机体产热不足以御寒,导致低体温。
亚临床慢性低体温:长时间轻度冷暴露,产热不足以代偿散热,核心温度在数日、数周甚至数月内维持正常,但最终因某种意外发生低体温。
发病情况
低温症在普通人群中的发病率较低。但随着登山、潜水和海上作业的增加,其发病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。
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(CDC)2003年统计,每年因为体温过低而死亡人数约为600人。
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,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,具体请遵医嘱。